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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7458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1号外贸宿舍1座一层房产招租
挂牌价 0.0046万元
保证金 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6-16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7-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1号外贸宿舍1座一层房产。

1.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1号外贸宿舍1座一层房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用途为车库,建筑面积为76平方米,属于宿舍区的公共配套设施。

1.3.租赁用途: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不得用于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和影响宿舍区业主安宁的餐饮业、酒吧娱乐及快递行业、加工业、废品收购等项目。

1.4.租赁期限: 3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5.挂牌价:46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每平米月租金底价。

1.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标的按76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第一年每平米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二年(含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由承租方于每月五日前转账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收款后应提供给承租方正式的房产租赁发票。第一个月租金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1.7.履约保证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租房押金为第一年三个月月租金,由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给出租方;押金于合同终止时结算,如果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无息退还押金。

1.8.合同签署:应于租赁标的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产租赁合同》。

1.9.租赁标的移交:出租方在《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

二.竞租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但需结清原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 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2.承租方必须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用途进行经营,违约经营的将责令停业直至收回租赁标的;

3.3.竞得的租赁标的必须由承租方经营,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互换使用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

3.4.在竞得租赁标的投入营业前,其整体形象及内部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5.承租方不允许拆改原有的房屋结构;

3.6.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用于经营的,需自行取得经营资格(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3.7.承租方需每月向本租赁标的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按表每月计费支付;

3.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价高者得、同等条件原承租方优先。

五、竞价保证金:2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房产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2:00时。

八、竞价会时间:2017年7月6日16:00 时。

九、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