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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146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先锋路30号银华花园25个车位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3-21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4-1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标的

面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保证金

(元)

状态

1

 5#08车位

19.44

100

200

空置

2

 5#10车位

17.77

100

200

3

 5#11车位

17.77

100

200

4

5#12车位

19.44

100

200

5

7#13车位

21.04

100

200

6

8#07车位

24.36

100

200

7

8#08车位

20.43

100

200

8

8#09车位

20.43

100

200

9

8#10车位

24.36

100

200

10

8#11车位

24.36

100

200

11

8#12车位

20.43

100

200

12

8#13车位

20.43

100

200

13

8#14车位

24.36

100

200

14

8#15车位

24.36

100

200

15

8#16车位

19.65

100

200

16

9#12车位

18.64

100

200

17

9#15车位

17.51

100

200

18

10#08车位

19.72

100

200

19

10#09车位

18.64

100

200

20

10#11车位

22.23

100

200

21

10#12车位

18.64

100

200

22

10#13车位

18.64

100

200

23

10#14车位

22.23

100

200

24

10#15车位

22.23

100

200

25

10#16车位

17.92

100

200

提示: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

二、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1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车位(禁止在车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国家严令禁止的物品等);

3、免租期:无免租期;

4、履约保证金:12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分别于每季度为一期的首月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期租金;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仅限于银华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或银华花园小区的业主,租赁标的仅用于银华花园小区住户停放车辆使用;无不良信用记录者方可参与竞价;

2、与福建省银都投资有限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仅用于银华花园小区住户停放车辆使用,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详见租赁合同);若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确认交易成功,出租方将立即通知承租方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十五天内将车位腾空退还出租方并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退还车位的日期结算),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5、若受让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了规定金额的合同保证金后,因原合同尚未到期或原租户合同到期后搬迁拖延了新承租户的实际入驻时间,那么已签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合同出租方通知为准;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自觉遵守约定。

7、承租人必须自觉遵守银华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按其要求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自觉缴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8、租赁标的原租户对其现有承租的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提供原租赁合同证明其原租户身份)。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竞价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2019年3月21日— 2019年 4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