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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779
名称 金井湾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一期1#仓储场地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6-14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7-0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面积(平方米)

挂牌价(元/平方米/月)

竞价保证金(万元)

金井湾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一期1#仓储场地

12105

15

30

二、标的情况:

金井湾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东侧,遂意路(原平岚岭路)北侧,兴隆北路(原金井五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6668㎡,设计总建筑面积30800㎡。一期(在建)预计于2019年7月底交付使用:1#仓储(单层丙2类仓储、钢结构)建筑面积12105㎡。一层为丙类仓储,设置局部办公、发电机房、配电室、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水泵房,一层层高9米,建筑面积12105㎡。

三、租赁用途:仓储配送中心、零担快运中心、大型货车服务中心、物流信息中心等。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开始计算(备注:标的物以移交日的状况为准)。 
五、免 租 期:无。
六、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按季度支付。 
七、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的租金按最终成交价计收,第二年度起(含第二年度)每年递增一次,每次按 10%  的比例累计递增,直到租期结束。
八、履约保证金:第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九、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从事快递、物流、仓储、汽车等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个体户。      
2.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租赁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超过2家)。
十、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竞租未成功的,竞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由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产权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无息退还竞租方。
2、承租方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其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取消承租资格,即已交的竞价保证金扣除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转到出租方作为违约赔偿费用,不再返还给承租方。 
3、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好标的物移交后,承租方应当自行负责标的物的物业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绿化、保洁、车辆、道路、施备、消防、环保、安全、保护等全部责任。  
4、承租方应承当园区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网以及与使用租赁房产相关的其他各类费用)。水、电等应由承租方自行向供电、供水部门开户并缴交,出租方提供作为业主方应负责提供的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退租后应缴清相关费用,并将水、电户头转移给出租方。
5、承租方须依法接受当地政府如:工商、税务、消防、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行处理上述各方面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6、承租方如欲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涉及改造的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且改造项目应当获得消防审核和验收,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海关、安全、环保等规定以及库场管理制度,装修及改造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在租赁期间,租赁区域内的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超过免费保修期后,出现的租赁物及相关设施损坏(该损坏包括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承租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由承租方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解除时应保证租赁物及相关设施完好无损。
8、租赁期满、合同提前终止或者解除时,承租方装修的固定物、不可拆除的添附物,归出租方所有,并且出租方对承租方装修固定物、添附物的费用不予补偿。
9、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十、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十一、公告期限: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4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821179、87845911;
联 系 人:  林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