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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745
名称 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二层2A房屋,建筑面积约为653.07平方米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1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12-15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1-0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约 (㎡)

第一年每平方米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二层2A房屋招租

653.07

55

100000

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二层。基本状况为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消防验收未办理,无中央空调设施。以上租赁标的以实物为准(不含前租户可移动的私有财产),以现状出租。

二、租赁用途、租赁年限、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支付方式等:

1、租赁用途:企事业单位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2、租赁年限:6年(自租赁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算);

3、免租期:一个月;

4、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三个租赁年度(含第三个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支付。首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后续每期租金于当月前10日内支付。承租方应当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支付的租金汇缴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相关税费: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支付3个月与首月租金等额的租赁保证金(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

四、竞(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承)租方应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必须承担在标的物承租期间经营活动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及各项风险;

2承租期内,发生承租场所建筑物的维修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

4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需遵守“新都会花园广场物业管理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等事宜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另签协议,并按物业管理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场所内的安全防火和保卫工作,并与甲方签定房屋租赁安全补充协议书。房屋租赁安全补充协议书是《租赁合同》不可或缺部分;

7、承租方内部装修装饰的设计方案应书面与出租方和物业公司商定,并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按协议要求进行装修;

8、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标的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10、承租方须接受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3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45911、87315276、87855200。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