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FC00039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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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厦门中信广场29号23D室等四套房产招租公告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06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5-25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91-87878234 |
| 地址 | |
| 发布机构 | 福建亨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中信广场29号23D室、31号20C室、20G室、21C室四套房产租赁即将到期,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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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 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租赁到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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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9号23D |
112.92 |
2026.5.31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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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号20C |
112.92 |
2026.8.31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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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号20G |
112.92 |
2026.7.31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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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1号21C |
112.92 |
2026.7.31到期 |
上述房产均有产权证,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收益。
2、租赁用途:住宅 (不得用于经营酒吧、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且应符合大厦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或者解除,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房屋。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期满或解除时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等
1、按季收取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缴款周期)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应付租金。先付后用,即乙方应在每个缴款周期开始的15日前将本缴款周期的租金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租金
每套房产(含税)月租金25元/平方米起,竞租起始价如下表(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起始价,且加价幅度须为100元/套/月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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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竞租起始价 (元/套/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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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9号23D |
112.92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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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号20C |
112.92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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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号20G |
112.92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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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1号21C |
112.92 |
3000 |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较上一年度递增3%。
4、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
5、招租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内外网、公司内外网及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我公司自行组织招租。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原承租人有租赁优先权。
6、装修期免租金情况:根据房产使用实际情况,给予新租户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物业、水电、公维金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1、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
(2)承租方与华兴集团及系统内企业存在诉讼纠纷或在承租、使用华兴集团及系统内企业房产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如:违约占房、擅自转租、分租、恶意投诉或恶意信访)应禁入。
2、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租赁物按房产现状出租;出租方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不承担修缮义务。租赁期间涉及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由承租方维修,因维修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及分摊等费用以大厦物业管理处核定金额为准。
(3)承租人对租赁房产进行装饰装修的,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设计结构。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退还租赁房产,出租人对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均不予补偿。
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不得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群租、转租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房产。
(5)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未归还,须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6)申请竞租前原承租方应结清租赁及使用期间的租金。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承租方未参与竞租或报价的,视同放弃租赁优先权。
(7)承租方报名参与竞价,即视同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8)若遇政府决定征收租赁标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承租方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搬离,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
3、风险揭示
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存在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出租方不承担延迟交房违约责任。竞买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租赁标的以移交时状况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1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