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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823
名称 福州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32层H、F单元出租
挂牌价 2.8694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6-27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7-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32层H、F单元,建筑面积约450.88m2。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若实际建筑面积与挂牌面积不符,租金不作调整。

1.3.租赁期限:3年。

1.4.租赁用途:办公。

1.5.挂牌价(租金底价):第一年月租金底价为28694元 。

1.6.租金:租赁标的第一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自笫二年起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当月5日前支付给出租方。

1.7.押金: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首年月租金计)。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存续的境内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

2.2.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2.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

3.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3.4.承租期间承租方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5.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

3.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3.7.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3.8.不得从事娱乐行业或餐饮行业,不得从事传销、高利贷等非法经营活动。

3.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3.10.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5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租人须在2019年7月17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国贸广场房产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竞租人未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价申请无效。

六、公告期限: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17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17:00时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7月18日10:00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