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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440
名称 鼓楼区817北路72-73号展销大楼主楼及附属楼整体招租
挂牌价 8.1万元
保证金 2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5-07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5-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租赁期限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鼓楼区817北路72-73号展销大楼主楼及附属楼整体

5

8.1

25

注:上述项目整体招租,月租金挂牌81000元(其中:主楼75900元/月,附属楼5100元/月;主楼与附属楼的租金比率为759/51)。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817北路72-73号展销大楼主楼及附属楼,津泰路与817北路交叉路口以南20米处。建筑面积合计993.7平方米,其中主楼810.8平方米,附楼182.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1216597号,土地使用权使用终止日期为2050年9月29日。租赁标的的主楼为钢混结构的三层楼房,附属楼为砖混结构的三层楼房;室内装饰为白灰墙面、铝合金卷帘门、铝合金玻璃窗、玻化砖地板;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可靠;供电、供水、排水正常。室内装饰状况不包括原承租人自有物品及装饰装修,以房屋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风险)提示

(1)租赁物为福建省国方经贸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期至2019年8月31日。原承租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 同等报价情况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附属楼已列入市政拆迁范围,但近期尚未实施拆迁安置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拆迁,出租人有权收回该部分租赁房屋,承租人应无条件归还。租赁期间如遇地铁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围挡,不下调租金。

(3)出租人不保证房屋的现有装饰装修及设施状况的完整性,以租赁房屋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商业(不含经营危化品、民爆物品、餐饮等)、办公,承租人租赁该房屋应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 8.1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三租赁年度起(含第三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季一付的原则支付。首季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后续租金按季结算,且应在每季度首月开始前10日内将本周期的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出租人无未办结经济及法律纠纷。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竞租人(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人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人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房屋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与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卫生保洁费,以及电梯、消防(器材)设施、环保(器材)设施等的配置、使用及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原有的房屋结构和外墙立面,如有安装吊顶,应留有屋顶管线检修口,原有水、电、通讯(信)、消防等入户开关(接口)位置不能封闭;承租人在室外位置安装招牌(广告牌)、空调机、排气管(扇)等须符合属地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并接受出租人和物业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做到规范、整洁,承租人还应确保室外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承租人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在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如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私自对该房屋进行上述方面的装修,承租人应承担修复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相关法律责任。装修和变更设施及其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人的固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如有)供电供水及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电梯、空调机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不得恶意损坏。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五、竞价保证金:25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9年7月28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陆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8780009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