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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366
名称 福州市五四路310号体育场和体育馆3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8-08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8-2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五四路310号体育场和体育馆3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租金递增方式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每个标的水电费押金人民币10000元。
序号 标  的 面积(㎡) 租赁期限(年) 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体育馆西面一层M9337 约343 5 391020 第三、第四年年租金在一、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第五年年租金在第三、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 20
2 体育馆东面一层M1537 约462 5 609840 30
3 体育场西五层86轴-88轴 约120 3 72000 第三年年租金在一、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 4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标的1、2位于体育馆,标的3位于体育场。以上标的土地证已办理,产权证未办理。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标的1:只用于经营体育用品、体育健身;标的2、3: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但不得从事饮食、娱乐、加工业、废品收购、水产品、鲜活动物、鲜肉制品、动物美容、动物医院、铝合金、石材加工等造成环境污染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方向各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10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2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