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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850
名称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9间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1-11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2-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9间店面分别招租。标的1-2、4-9:租赁期限5年,标的3:租赁期限4年9个月。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挂牌价如下,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8%。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       的 使 用
面 积
(㎡)
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挂牌价 (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1-1号店面 约26.38 56660 3
2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1-2号店面 约29.42 63190 4
3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2号店面 约114.86 172290 9
4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3号店面 约132.39 198590 10
5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4号店面 约144.40 216600 11
6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5号店面 约131.38 197070 10
7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6号店面 约142.35 213530 11
8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7号店面 约131.37 197060 10
9 康山里14号教工住宅底层8号店面 约250.60 375900 19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仓山区上三路32号,以上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普通装修。标的1-2、4-9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6年1月15日,标的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6年4月17日。以上标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且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污染周边环境,造成与校园文化不和谐的行业,不得经营炊、煮和含油烟、噪音等行业,不得使用液化气等明火用具。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持证经营,负责店面的经营、安全等责任,门前周边卫生三包。
4、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消防等证照,出租方只能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承租期间,消防、食品卫生安全及相关的经营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保持店面现状,不得另开门窗和通气孔等。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2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