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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759
名称 泉州市鲤城区华丰新村19幢102号房产出租
挂牌价 0.46万元
保证金 0.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6-10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6-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泉州市鲤城区华丰新村19幢1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三层砖混结构,简单装修,一层有停车位一并出租。

二、租赁标的简况:出租房屋未取得房产权证、土地证,仅有房产买卖协议,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9年8月31日。

三、租赁标的挂牌价:人民币4600元。挂牌价为每年月租金底价。

四、租赁期限、出租用途、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

4.1.租赁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2.租赁标的用途:住宅。

4.3.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租金(以竞价成交价计算)。

4.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六、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合法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2.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应按我中心报价规则规定的方式报名参与竞价行使优先承租权。

6.3.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租赁条件

7.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7.2.承租方应具备缴付合同签定时应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经济能力,及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7.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居住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在房屋内存储和经营违禁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5.承租方为该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公安、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该房产的消防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7.6.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八、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0.5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租人须在2019年7月1日12: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泉州华丰新村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十、公告期限: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8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12:00时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