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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9018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第三层整体招租
挂牌价 79.8万元
保证金 1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5-02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5-2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本租赁房屋为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有产权的“轻安大厦”第三层房屋。地址位于福州市华林路211号,建筑面积949.28㎡(另加轻安大厦附属楼第三层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的建筑面积为188.67㎡的房屋免费使用权)。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总楼层为16层。

二、挂牌价:第一年年租金人民币79.8万元。

三、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具体的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商业、办公及其他合法用途均(餐饮、住宿酒店、超市及加工制造场所除外);

3、装修免租期:两个月;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

5、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三日内即付清首次月租金;后续租赁期间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度租金不变,从第三个年度起,每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

2、与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且存在欠租情况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所有按规定提交竞价文件及竞价保证金,均视为已完全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现状,已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内容与条件。承租后的所有风险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本租赁房屋不得转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三日内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产;

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享有二个月装修期,并免交二个月装修期的租金。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报备、验收许可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租赁房屋外部、楼层内部公共部位的广告位权属归出租人,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5、承租方不得转让承租权;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应与大厦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承租方应遵守轻安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大厦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在装修和经营期间应共同维护大楼秩序;若对轻安大楼其他用户产生不良影响,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轻安大厦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按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7、租赁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特别提示:本租赁标的所属楼层另一面积 188.67㎡的尚未取得产权证(紧邻出租物业)可由承租方(承租方)无偿使用,使用期限与租赁期限一致。但该未取得产权证的物业不作为租赁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承租方也不得以该物业未取得产权证为由而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如因政府行为而致使该未取得产权证的物业被拆除,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九、公告期限:2018年5月2日— 2018年5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