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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840
名称 厦门市体育路36号(5#仓库)房地产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1-12-07
挂牌结束日期 2011-12-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53074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厦门市体育路36号(5#仓库)房地产,占地面积约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66.57平方米,租赁期限2年6个月,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36.8万元,租金按月收缴,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体育路36号,七星路东侧,土地形状规则。租赁标的产权清晰,已经获得土地、房屋使用权证书。租赁标的西靠厦门市金融行政中心,东临厦门市体育广场,电视广播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该区域为厦门市的金融商务集中区,也是厦门市最早建立的城市新区,地理位置优越,目前该地段已成为汽车4S店、汽车展厅、汽车用品销售、汽车售后服务等经营场所。

三、租赁用途:仅限于承租方自行变更改造成汽车展示厅或汽车产业相关的服务业,改造后的标的物也仅限于自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承租方必须具备厦门市岛内汽车销售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雄厚的资金支付能力。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按照厦府办【2011】4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关于厦门本岛工业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审批管理办法和土地年租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负责标的变更使用功能及改造方案的各项审批手续,并向出租方报送项目变更改造审批文件及全套改造图纸;出租方负责提供变更改造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文书签章,配合承租方办理变更改造的相关手续,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标的物出租改造前,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原建筑物进行证据保全,其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50%。

3、承租方应按标的物的功能设定,自行办理项目改建报批等相关手续,并将改建方案报送出租方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改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全额承担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项目的土地年租金。

5、租赁期内标的物如遇国家建设需要或其它用地改造需要拆迁,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出租方因省属企业国有资产重组或企业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按以下计算公式:一个月租金额*剩余年限(月)=补偿总额,给予承租方一次性补偿。

7、标的物改建期间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公共部分的物业管理由出租方统一管理。

8、 标的物的给排水、供电和排污系统无法满足承租方需要时,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9、标的物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标的物上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附着在建筑物上的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移交场地给出租方时,如发现承租方恶意破坏或无意损坏建筑物、装修及设备,出租方有权要求赔偿,并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承租方应给予补足。

六、公告期限:2011年12月7日—2011年12月27日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8日17:00。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853074; 联系人:林女士、欧女士;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