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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0349
名称 福州市鼓屏路73号第二、三层整体、第一层1-7号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7-20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8-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屏路73号第二、三层整体、第一层1-7号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缴纳,于每月10日前付清房租、水、电费。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  的

面积(㎡)

第一年

年租金

挂牌价(元)

租赁期限

(年)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鼓屏路73号第二、三层整体

约870.02

801300

5

44

2

鼓屏路73号第一层1号店面

约14

48200

3

1.5

3

鼓屏路73号第一层2号店面

约43

144400

3

4.5

4

鼓屏路73号第一层3号店面

约29

97500

3

3

5

鼓屏路73号第一层4号店面

约16

55200

3

1.7

6

鼓屏路73号第一层5号店面

约22.5

92600

3

3

7

鼓屏路73号第一层6号店面

约22.5

92600

3

3

8

鼓屏路73号第一层7号店面

约54

188600

3

6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屏路73号,楼层总数:7层,标的1所在楼层:第二、三层;标的2-8所在楼层:第一层。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以上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2年8月31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

标的1: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餐饮、污染、噪音行业。

标的2-8:办公、商业。不得经营污染、噪音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标的2-8: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标的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文化、消防、环保、卫生、工商、城管、税务、劳动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合租。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水费及电费等各项费用。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