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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7181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校内西南角3号楼一层音乐咖啡书屋吧招租
挂牌价 19.12万元
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6-30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7-2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校内西南角3号楼一层音乐咖啡书屋吧招租。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912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每年按9个月计租(每月租金为年租金÷9,每年的2、7、8月免租金),每年租金分等额三次支付,于每次的第一个月的前5日内支付当笔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年租金的一半收取(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缴纳)。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校内西南角3号楼一层西侧,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256平方米,楼层总数:二层半,所在楼层:第一层,租赁标的外部已装修,内部需承租方自行装修,水电基本情况:一户一表。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看样时间每周三上午9点-11点,并提前一天预约)。

三、租赁用途:仅限于音乐咖啡书屋吧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且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需拥有与图书发行企业的合作协议书。

3、竞租人需承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涉及(被告)诉讼案件(含工商已结办案底)。

4、竞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出现过以下情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6、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享有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须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投资,装修及设备等投资费用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批准,装修结束后,投资金额需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租方出资)。

3、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装修、设施设备等投资金额的50%(即人民币15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

4、审计投资金额少于30万元且差额在9万元以内,出租方予以没收不足部分的两倍金额,剩余装修保证金返还给承租方。

5、装修结束后,审计金额少于30万元且差额高于9万元的,出租方没收承租方装修保证金30万元并终止合同,然后重新启动招租。

6、经营期间承租方自行修缮。合同期满后,所有装修、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如遇破坏出租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7、目前疫情期间,学院对学生采取封闭式管理,疫情结束后,学生可自由出入校园。营业对象为警察学院师生,校外人员未经审批,不可以进入校园。

8、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消防申报审批和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保障消防安全,在经营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方不另外提供仓库,承租方不得建设隔油池。

10、承租方营业时间以学校的作息时间为准。寒暑假根据学校的要求营业。

11、租赁标的经营范围要求:

(1)必须设置实体书店,供学生购买或阅读;每周2个单元时间(暂定时间选择范围为周一或周四下午,周天至周四晚上),根据学院团委需求供学生无偿使用。其他时间可向学生营业,但必须无偿为学生提供不间断免费开水。

(2)书吧内可供学生阅读座位不得少于70个,营业期间,场所除有预约大型活动的时间外,学生可以免费到该场所自习、阅读等,可自带饮料及糕点。

(3)书吧内必须要提供给学生组织读书交流、学术沙龙、休闲娱乐等活动的电脑设备、音响设备、投影设备和点歌台,可供学生唱卡拉OK。

(4)书吧内必须安装覆盖各个角落的全方位监控设备,影像资料储存空间不少于30天。

(5)书吧内可以售卖糕点,售卖区域、制作糕点的总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米。

(6)书吧内可以售卖咖啡、茶叶,不得售卖烟酒和其他任何饮料、食品、水果等。若违反规定,一经发现每项、次罚款2000元。吧台面积不得大于10平方米。

(7)书吧内可以设置透明可视沉浸式自习室、共享茶室,可以向学生适当收费。

(8)书吧不得成为学生谈恋爱或色情场所。

12、处罚标准:

(1)经营者自行办理相关证照,随时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超市经营者应规范经营行为,所聘员工应品行端正、着装整齐,并持有健康证明;如所聘员工无健康证明,则按每缺一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2)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学校的每周的不定期巡查,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多功能超市经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经营的食品(物品)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禁销售“三无”食品,如发现除没收其“三无”食品外,经营者须向学院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次。

(3)应按学校规定,自行负责经营范围内及周边卫生打扫并做好保洁工作,禁止在多功能超市外堆放货物或废纸箱等,如不按要求落实,一经发现,经营者须向学院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4)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用电安全的预防工作, 不准私拉乱接电源。对由于预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盗窃、火灾损失负责,如不按要求落实,一经发现,经营者须向学院支付违约金按100元/次。

(5)不得售卖烟、酒,一经发现,经营者须向学院支付违约金按2000元/次。

(6)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行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无条件接受校方管理人员及师生的监督,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7)疫情防控期间,要按《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如不按要求落实,一经发现,经营者须向学院支付违约金按500元/次。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1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