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736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3a#楼2层11商业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8-1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9-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3a#楼2层11商业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6296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建筑面积:78.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7.6平方米。毛坯。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8月19日—2015年9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12: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87850015;联系人:吴小姐、陈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