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3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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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活区部分房产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5-2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卢舒农 |
联系电话 | 15259617163 |
地址 | 漳州市漳浦县六鳌镇新厝村 |
发布机构 | 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一、租赁标的
福船一帆生活区新厝公路东1-1店面40㎡(出租底价¥5424元/年)、生活区新厝公路东1-2店面40㎡(出租底价¥5424元/年)、生活区新厝公路东1-3店面40㎡(出租底价¥5424元/年)、生活区新厝公路东1-4店面80㎡(出租底价¥15072元/年)、生活区新厝公路东1-5店面40㎡(出租底价¥5424元/年)、生活区新厝公路东1-6店面80㎡(出租底价¥10848元/年)、生活区小卖部店面40㎡(出租底价¥2592元/年),生活区食堂小吃店1面积35.7㎡(出租底价¥5142元/年)、生活区食堂小吃店2面积35.7㎡(出租底价¥5142元/年)、生活区岗亭右侧第二间房间面积13.33㎡(出租底价¥1680元/年)、厂区自动售卖机1面积4㎡(出租底价¥144元/年)、厂区自动售卖机2面积4㎡(出租底价¥144元/年)、厂区自动售卖机3面积4㎡(出租底价¥144元/年)、厂区自动售卖机4面积4㎡(出租底价¥144元/年)、厂区自动售卖机5面积4㎡(出租底价¥144元/年)、厂区1号办公附属二楼面积34.3㎡(出租底价¥9264元/年),总面积499.03㎡的房屋。
1、租赁期限不超叁年,每个租赁点单独租赁,租金按年缴交。
2、租金递增率。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按年度上浮1%,即从第二年起以第一年为基准每年上浮1%。
二、风险提示
(1)遇自然灾害对甲方固定资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自然灾害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遇政府征收,本合同提前终止,补偿款(含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搬迁费、停业损失补偿等)全部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物出租期间,如甲方决策租赁物需作他用,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退还所剩租金和保证金,但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给予其它补偿。
三、租赁用途
服务厂区职工生产和生活需要。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优先权情况、租赁合同范本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1.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资质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2.优先权情况:现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竞租者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
4.中标者所缴上述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者所缴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个月租金,待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全额返还。
5.未中标者其押金在开标后免息退回。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单元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公共场所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电信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户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0.承租方对所租赁的店面及其设施、公共场地负有全部安全责任(附件1:安全协议书)。
六.特别约定条款,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附件2:合同范本):
(1)承租(包)方不按时缴纳租(承包)金或确实无力履行合同;
(2)擅自搭建、拆改结构或改变承租(包)用途;
(3)擅自转租(包);
(4)利用租赁(承包)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租赁(承包)标的物;
(6)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
(7)企业改制、重组;
(8)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租赁(承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9)出租方与承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要求解约。
七、竞价方式
最高价者中选。
八、公告期限
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顺延期间征集到承包方即公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7:00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舒农
联系电话:15259617163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六鳌镇新厝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