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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8862
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滨海路123、125号旧盐业综合楼1-2层房屋整体招租
挂牌价 0.4万元
保证金 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4-13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5-0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莆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地址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滨海路123、125号,房产面积184 平方米。

二、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4000元。

三、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规定等

1、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算起);

2、租赁用途:商业、办公(排除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装修免租期:一个月;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的首月十日前支付。首次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先交后用);

5、租赁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第三个租赁年度开始,每月按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的3%递增;

7、有关税费: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者方可参与竞价;

2、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法人单位,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与莆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莆田盐务局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五、承租人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详见租赁合同);

3、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莆田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自觉遵守约定;

6、承租人必须自觉缴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若为企业法人单位(国有企业除外),必须由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共同承担并履行全部义务;

8、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不得因无法办理等原因而要求退租;

9、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八、公告期限: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三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林先生、扶女士。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