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0990
名称 福州市五四路310号体育馆2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2-21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3-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192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五四路310号体育馆2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见下表,第三年的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8%。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每个标的水电费押金为人民币1万元。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

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体育馆二层(原北京联合保险)

159

10017

4

2

体育馆北售票房(原王波旅行社)

50

5500

2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体育馆,土地证已办理,产权证未办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成交后的第八天起算。

标的1-2承租方承租标的与出租方未曾有租赁关系的装修免租期为15天,承租方承租标的与出租方曾有租赁关系的装修免租期为10天。起租时间为扣除装修免租期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

三、租赁用途:仅限用作体育行业类办公使用。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资信良好、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社团组织,并且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行业类。

标的2:资信良好、合法存续的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行业类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与出租方有租赁关系的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水电费按出租方确定的单价收取。租赁期内如遇政府部门调价,出租方也做相应调整。

4、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房产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并缴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实施。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建筑垃圾转运费须自行承担。

5、承租方对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转让、承租场所。

6、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每个月须缴纳公共区域的卫生绿化费2元/平方米。

8、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向出租方提供工商、税务、消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9、如遇出租方场地举办大型活动,需要暂时停业、清理通道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时间:2019年2月21日—2019年3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 2019年9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271926、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陈先生、林女士、吴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