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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562
名称 闽江饭店湖东路南侧综合楼一层西往东第2间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5-13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5-3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业务部
联系电话 0591-87629693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西侧五层福建福旅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
发布机构 福建福旅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挂牌价格及竞租保证金

1.基本情况:本租赁标的为福建省闽江饭店湖东路南侧综合楼一层西往东第2间店面(现面包店)建筑面积16㎡;该资产由福建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福建省闽江饭店责任有限公司所有。

以上标的物的面积只作为租赁依据参考,实际布局和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此次出租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的时间,现场按标的物现状出租及移交。

2.挂牌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50元,即该店面月租金人民币4000元的起步价格对外公开招租;从第三年起(含第三年),以上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3.竞租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于招标截止日前汇入招标方指定如下账户。户名: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人民币帐号:35001002406052522697,未中标者,竞价保证金在开标后十个工作日内沿原路径不计息退还。

  • 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

1.租赁期限: 5年。

2.租赁用途:商业店面。

3.免租期:本次房产出租,不给予承租人装修免租期。

4.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相当于实际成交后租赁第一年的三个月的租金,每间店面另收用电押金0.5万元,垃圾清运费每月150元;租赁过程产生的应由承租人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其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赁遵循“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每月2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下个月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方式为租赁第三年起租金逐年按3%递增。

  • 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闽江饭店、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招租。

四、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条款及招租要求

1.本次租赁物以一个标的招租。竞价人需依法经营,符合“招租对象”的优质企事业单位。

2.中标者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费用由己方自担。中标者在应标后10天内提交装修改造方案,交由闽江饭店审核。闽江饭店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实施期间,中标者和施工单位须接受闽江饭店的监督和指导。

3.本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及时缴交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4.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以现场现状为准,出租人按现状交付场地,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卫生、环保、排污;消防验收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营业所需证照)。中标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与邀标方和租赁方无关,中标者仍须继续执行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租赁物权属清楚,属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租赁物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以现场现状为准,如在合约期内因闽江饭店、福建旅游发展集团公司系统重建需要或政府对此处进行拆迁,承租方应无条件退还该场地;出租方不予任何赔偿补偿。

6.租赁标的以实物为准,交付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7.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自觉遵守约定。

五、竞价方式:采用密封报价(竞租人能接受的最高价)方式确定承租人,综合评选,价高者得。

六、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17:00 。

七、竞价登记手续

  1. 有意参加上述标的竞租者须在2019年5月31日17:00前将竞价保证金(见上表述)汇达指定账户,并在上述时点前将以下竞价资格文件送达福建福旅房地产集团公司业务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西侧五层,邮编:350001)。
  2. 竞租人须提交的竞价资格文件包括:

a、法人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许可参与竞租的权限文件(原件)或行业资质及年限证明;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d、经竞租人有效签章的竞租申请登记表、租赁合同(格式见附件);

e、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章);

f、经竞租人有效签章的承租意向书(格式见附件,需密封);

八、竞租人参与及报价开标流程:

1.组织方对竞租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和交纳的保证金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资料予以接收登记。

2.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方组成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承租人。

3.报价结果通知。确定承租人后,组织方在五个工作日通知承租方,之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1.承租方前期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将转为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所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未成为承租方的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组织方在确定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十、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2.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3.竞租人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4.竞租人在资格审查期间或成为承租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5.竞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即押金);

6.本《竞价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次租赁标的不包含其装修装饰物,租赁标的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竞价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竞租人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且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二、竞租人须对本《竞价须知》予以签字确认。竞租人签章即表明完全同意并遵守本《竞价须知》及全部附件【附件包括a、《竞租申请登记表》;b、《租赁合同》;C、《承租意向书》】,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十三、竞价组织方:福建福旅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7629693、87610129、18050220293; 联系人:林小姐、林先生、薛先生;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西侧五层,邮编:350001;监督电话:87532126。

十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即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31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福旅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文件)。

十五、本《竞价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福旅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