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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382
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亚城锦亭北路281号厂房及简易仓库整体招租
挂牌价 14.68万元
保证金 3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4-12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5-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0592-208316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租赁期限

建筑面积(㎡)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亚城锦亭北路281号厂房及简易仓库整体招租

3年

合计面积:9066㎡  厂房面积7096㎡,
仓库面积1970㎡

14.68

30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亚城锦亭北路281号,租赁标的建筑面积共计9066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7096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共计:1970平方米,包括锦亭北路281号厂房南面仓库面积1100㎡、西面仓库面积123㎡、北面仓库面积145㎡,269-4号仓库北面面积602㎡。该宗地的土地房屋权证为厦地房证第集地117号,但未有该厂房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2053年2月15日。房屋结构为钢构厂房、简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可靠。租赁标的的区位、实际使用面积、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备设施状况等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观察了解,出租人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状况的完整性,以标的房屋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3月1日期满, 现处于临时续租状态,临时合同期限至本次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成交之日止。原租户未放弃优先承租权。若标的由新竞租人竞得,原承租户将于该标的成交之日起30日内搬离。

租赁物为厦门利富来机械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出租人有厂区整体土地房屋权证,无该厂房及简易仓库独立的房产证。出租人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状况的完整性,以标的房屋移交时的状况出租。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并放弃由此对出租方和组织方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诉求。

4、租赁用途:机械加工厂房和普通货物仓库(不含经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及高噪音等行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4.68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3年,从交房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2个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支付。首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日支付,后续每月租金于当月前10日内支付。承租人应当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支付的租金汇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厂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随着每租赁年度的月租金的递增而递增,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搬离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与出租人无未办结经济及法律纠纷。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人(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人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厂房及简易仓库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人必须自行解决租赁厂房及简易仓库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人必须自行承担在标的物承租期间经营活动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及各项风险。

4、承租人对租赁厂房及简易仓库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原有的厂房结构和外墙立面,如有安装吊顶,应留有屋顶管线检修口,原有水、电、通讯(信)、消防等入户开关(接口)位置不能封闭;承租人在室外位置安装招牌(广告牌)、空调机、排气管(扇)等须符合属地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做到规范、整洁,承租人还应确保室外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承租人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在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如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私自对该厂房及仓库进行上述方面的装修,承租人应承担修复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相关法律责任。装修和变更设施及其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人的固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水及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不得恶意损坏。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承租人须接受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厂房租赁合同”及其附件范本。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3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9年6月30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指定地点获取《竞价文件》。《厂房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0592-2083169;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