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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8456
名称 福州温泉支路金龙新村1#楼2单元房产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1-18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2-0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福州温泉支路金龙新村1号楼105(建筑面积约85.33平方米)和106(建筑面积约113.47平方米)单元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标的按现状(不包含房产内的设施)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不做计价依据。 

1.2、挂牌价:金龙新村1号楼105单元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38.92万元、金龙新村1号楼106单元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38.81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租金底价。

1.3、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起止日期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1.4、租赁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1.5、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龙新村1号楼105单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金龙新村1号楼106单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承租方须在租赁标的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待《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10日内无息退还。

1.6、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租赁标的第一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每单元年租金从第二年(含)起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递增。年租金除以12等于月租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支付,必须先交租金后使用。

1.7、有关税费规定: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卫生等费用。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3.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3.4、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的《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在报价时间内,竞租人(含原承租方,若有)须对租赁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

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在行权时间内,原承租方竞租人可以通过点击“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竞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方竞租人以非原承租方竞租人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方竞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的最高报价的非原承租方竞租人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每单元竞价保证金均为12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租人须在2018年2月7日11: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金龙新村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18年 1 月18日至2018年2月6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须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2月7 日11:00时。                            

八、电话:0591-87315906、87270835。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