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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236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省奥体中心内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跳水比赛馆的停车场招租
挂牌价 150.37万元
保证金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6-03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6-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9162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省奥体中心内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跳水比赛馆的停车场招租,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50.37万元。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水电费押金人民币1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省奥体中心内,共有约703个标准停车位,其中体育场约有239个车位,体育馆约有269个车位,游泳跳水比赛馆约有195个车位。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停车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只能做为停车场管理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停车场管理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
2、具备物业管理壹级资质;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4、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承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条件
1、根据福州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结合省奥体中心(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泊车10分钟内不收费。
2、、免费对象:(1)、政府相关部门、省体育局及其下属单位的公务车辆;(2)、经出租方确认的在出租方区域内工作人员以及前来办事的车辆。(3)、大型活动领导及工作人员凭出入牌进出。
3、优惠对象:(1)、出租方的承租户面积200㎡以下的每个月一部车200元停车费,面积200㎡以上的2部车每个月200元停车费,但不得过夜。(2)、出租方区域内的奥体商务酒店按现行停车收费标准收取(月停车次数×5元∕次×8.8﹪,具体见协议)。
4、承租方自行承担停车场设备的购置(必须是当前先进的收费设施,进出口横杆须采用可识别车牌照、自动升杆的)、维修、保养、公众责任险以及水电费等。
5、为保证出租方区域内消防、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的安全以及车辆的规范停放、有序行驶。承租方至少需要55人以上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用工标准的工作人员对出租方的停车场和安保实行24小时全方位管理。
 6、承租方自主招工,自定、自负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间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
8、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停车场,不得将停车场转租、转借、转让、抵押或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不得在出租方区域内做任何广告。
9、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使用出租方租赁标的以外的任何场所、设施和设备。
10、原承租方需结清各项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11、承租方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做到规范经营,严格管理,确保出租方安全有序,运转顺利。如有严重损害出租方权益的行为,经出租方书面通知后,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2、新承租方须妥善处理与原承租方之间的交接工作。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2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12: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