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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7419
名称 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5间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7-16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8-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5间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见下表, 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金每年分两次缴交,合同签订后上半年开学当月缴交2月、3月、4月、5月、6月共5个月租金,下半年开学当月缴交9月、10月、11月、12月共4个月租金(每年月租金按年租金分9个月折算即每年缴交的1个月租金按年租金÷9计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四分之一。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租赁用途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生活区3#公寓架空层理发店店面

约60

50220

仅限洗发、剪发、吹发、烫发。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5

2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校门口入口广场(店面)南2电信代办点店面

约40

23400

仅限出售通讯卡、手机、手机充值,宽带服务、通讯业务办理。不得经营与通讯无关的其他项目。

2

3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校门口入口广场(店面)南3联通代办点店面

约40

23400

仅限出售通讯卡、手机、手机充值,宽带服务、通讯业务办理。不得经营与通讯无关的其他项目。

2

4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校门口入口广场(店面)南4移动代办点店面

约40

23400

仅限出售通讯卡、手机、手机充值,宽带服务、通讯业务办理。不得经营与通讯无关的其他项目。

2

5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一层快递服务中心店面

约136

33048

仅限快递包裹的投递与接收。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3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简单装修,无独立房产证及土地证。以上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的移交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5移交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后,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2:取得中国电信授权的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3:取得中国联通授权的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4:取得中国移动授权的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5: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快递服务经营活动相关证照的法人,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地域范围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区域内且包含学校所在地区(供应商须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地域范围未包含学校所在地区的,承租方应承诺在成交后三个月内在学校所在地区的邮政管理局备案,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证,否则视为违约,其承租资格将被取消。承租方应具有快递整合能力,必须与快递公司:中通、韵达、圆通、百世、申通、邮政、顺丰、京东、丹鸟、苏宁、优速、极兔等其中不少于5家达成合作协议方可参与竞租。

四、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包给他人经营。转租、转包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出租方不另行提供承租方住宿和办公场所。禁止在所经营的店内煮饭烧菜。

4、承租方应遵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接受上述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5、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卫生等)。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租赁未到期非寒暑假期间承租方必须营业为师生提供服务,承租方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在没收履约保证金后,经出租方研究同意方可解约。

8、如因出租方校区使用主体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可提前解约。

9、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诺所经营的商品售价不高于学院所在地(连江潘渡)同类型同档次的市场价格,如每学期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商品售价高于市场价格,每次将罚款人民币500元,超过3次出租方将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0、出租方将不定期对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售价进行检查。

11、标的1承租方在成交后应根据经营情况做简单装修,制作设计风格、颜色、尺寸一致的广告招牌(内容由承租方决定),店面门前走廊地面瓷砖更新,瓷砖同一种品牌规格,店内外墙面每两年暑假粉刷一次。污水排放口应设过滤池,门口右侧增设铁皮柜交于学校使用。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12、标的2-4承租方在成交后应根据经营情况做简单装修,制作设计风格、颜色、尺寸一致的广告招牌(内容由承租方决定),店面门前走廊地面瓷砖更新,瓷砖同一种品牌规格,店内外墙面每两年暑假粉刷一次。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13、标的5承租方应承诺成交后在经营三个月内,完成与快递公司中通、韵达、圆通、百世、申通、邮政、顺丰、京东、丹鸟、苏宁、优速、极兔等其中不少于10家快递合作,否则,将以考核不合格退场。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校园内先投放安装2组智能快递柜,出租方有需要可以要求承租方再增加2组。

14、标的5承租方在成交后应根据经营情况做简单装修,制作设计风格、颜色、尺寸一致的广告招牌(内容由承租方决定),店面门前走廊地面瓷砖更新,瓷砖同一种品牌规格,店内安装自动玻璃门和新风空调,重新订制货架,做好区域规划,外墙面每两年暑假粉刷一次。并对青春广场两侧更换安装新的电动伸缩门和铁门。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15、电费按供电局通知的商业用电标准收取,水费按当地自来水公司通知的标准收取。承租方在装修时必须单独安装水电表。必须在次月5日前交清上个月的水、电费用。(标的5快递服务中心快递柜承租方应自行安装电表,电费计入快递服务中心,由承租方承担。)

16、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规划、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均有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及产权证现状导致承租方经营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不通过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届时因合同提前解除导致的各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审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无须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补偿金/赔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六、公告期限: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 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七、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