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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744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A区一层南侧餐厅、二层餐厅两侧包厢、厨房及附属场地招租
挂牌价 10万元
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8-24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9-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001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A区一层南侧餐厅、二层餐厅两侧包厢、厨房及附属场地招租。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0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内,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其中一层餐厅面积约473平方米,二层餐厅约670平方米,另配套有厨房和卫生间。有土地证,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餐饮经营。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境内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经营或餐饮投资。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须的各项许可证照。

  2、租赁标的只能用作餐饮经营使用,但不能经营自助餐。营业时间应无条件服从西湖宾馆重大政务接待的安排,每年需承受15天的停业期。

  3、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合同期内,租金按租赁物现状计算,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

  4、厨房设施设备及电缆需由承租方配置。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用途。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因政府原因需要改造等,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除承担经营所需的水、电、热水、蒸汽费外,要按面积分担冷暖空调费及垃圾转运费。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8月24日—2015年9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2: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850015、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林先生、陈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