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9349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北侧一层沿街25间店面招租
挂牌价 82.92万元
保证金 8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6-20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7-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北侧一层沿街25间店面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8292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半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北侧,面积约691平方米,楼层总数:四层,标的所在楼层:一层。租赁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普通装修。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8年7月31日。租赁标的以“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只用于经营教育培训机构、银行或是通讯营业厅等,不得从事餐饮业、娱乐业、按摩保健业、污染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装修改造施工前需将装修方案及承接装修的公司(具备相关建筑装修资质的公司)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即可装修。装修后需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六、竞价方式:密封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87271926;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陈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