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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717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92号中福广场一层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8-04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8-2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87850015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东街92号中福广场一层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10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40400元,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92号(现为90号)中福广场一层,建筑面积约104平方米,产权证正在办理中,现空置。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畴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提供30天装修免租期。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842015824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林先生、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