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669
名称 厦漳高速公路紫泥养护站综合楼和仓库整体出租
挂牌价 24.3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5-30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6-2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厦漳高速公路紫泥养护站综合楼和仓库,租赁标的位于紫泥收费所营区内。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约225平方米,租赁标的总建筑面积约1725平方米(用地面积约430平方米)。

1.2.瑕疵披露及风险提示

1.2.1.本租赁标的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1.2.2.租赁标的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若与实际丈量不符,不对租金进行调整;

1.2.3.竞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租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租赁标的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上述瑕疵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1.3.租赁期限:2年。

1.4.租赁用途:住宿、办公用途(企业自用),不得转租及用做其他用途。场地内不得停施大型设备设施,不得破坏收费所原来场地格局及绿化。

1.5.挂牌价(租金底价):每年租金底价为24.3万元。

1.6.租金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

1.7.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 7 天内,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6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2.3.承包申请人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承租方可在承租后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但改造方案须提交高速公路漳州管理分公司审核,合同期到期后,承租方须对场地进行复原。

3.3.承租方须与漳州高速公路紫泥征管所、漳州高速公路养护中心做好对接,包括房屋内相关设备、设施和食堂内有部分厨房设备,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3.4.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5.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5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租人须在2019年6月20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紫泥所房产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竞租人未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价申请无效。

六、公告期限: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20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7:00时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6月21日10:00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