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8910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4层1#、2#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4-16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5-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4层1#、2#分别招租。租赁期限五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缴清,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  的

面积(㎡)

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4层1#

约350.17

179850

10

2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4层2#

约357.25

183486

10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4层,简易装修。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如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使用的水费标准暂按自来水公司规定的用水价格加上二次供水损耗(共3.7元/吨)进行计算,电费标准暂按电业局规定的用电价格加上二次供电损耗(共1.39元/度)进行计算,如遇政府调价随之调整收费标准;物业费按1元/平方米·月标准收费。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期内,承租场所建筑物发生维修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8、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报出租方备案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标的房产进行的所有装饰、不可拆卸设备(指地面装修及附着墙体、天花板上的装饰和设备)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造成租赁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及时修复,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8 年8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