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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814
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7个标的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1-25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2-1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王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92-2083169,0591-8785001
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即挂牌价

1、租赁标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7个标的店面分别招租。

2、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5#6#7#店面

约186

30

18

2

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8#9#10#店面

约186

26

16

3

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12#13#店面

约124

18

11

4

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14#15#店面

约124

18

11

5

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22#23#店面

约124

18

11

6

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20#店面

约31

6

4

7

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21#店面

约62

9

5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店面,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现处于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已到期。标的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农贸市场段北引左干渠一层5#、6#、7#号,8#、9#、10#号,12#、13#号,14#、15#号,22#、23#号,20#号,21#号,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以现状对外整体出租(不含原租户的设备设施与装修等)。

二、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出租用途:商业(不含使用明火或有油烟的餐饮、危险品行业、各类洗浴、足疗、保健按摩、美容美发、棋牌室、网吧、台球厅、录像厅、歌舞厅或其他娱乐场所、洗车维修车辆等水质污染和噪声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并遵守国家和福建省及业主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2、租赁年限: 3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3、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年租金为以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租金标准每年(12个月为一个合同年)较上一年递增2%;

4、免租期:无免租期。

5、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与首月租金等额的款项作为租赁保证金(押金);押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租”,按年提前10日以电汇方式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必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付。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其它费用:水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含港澳台)、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出租人及其权属单位有历史经济纠纷的不能参加竞租。

四、承租人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1、承租人必须承担在标的物承租期间经营活动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及各项风险。

2、承租人必须自行解决房屋装修、使用中涉及的卫生、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

3、承租人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4、承租人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相关事宜。装修时,承租人不得损坏原有的房屋主体结构和外墙立面景观,装修和变更设施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人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吊顶、壁橱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若有意损坏应予赔偿;房屋内未清理财物视为承租人遗弃物任由出租人处置。

5、竞租人竞租资格及承租用途须由资产管理单位审核并通过。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自觉遵守约定。

7、租赁标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招租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公告期限: 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14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本单位获取项目《竞价须知》)。

七、咨询电话: 0592-2083169,0591-87850015;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