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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7183
名称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1层东侧(102)场地及2至5层分别招租二次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6-30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7-2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邓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

序号

租赁标的

建筑

面积(㎡)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标的1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1层东侧(102)

约4728.75(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9.4575

15

标的2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2层西侧(201)

约5655.24(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9.613908

15

标的3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2层东侧(202)

约5656.62(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9.616254

15

标的4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3层西侧(301)

约5705.80(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8.5587

15

标的5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4层西侧(401)

约5705.80(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6.846960

15

标的6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4层东侧(402)

约5705.06(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6.846072

15

标的7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5层西侧(501)

约5655.58(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6.464328

15

标的8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5层东侧(502)

约5656.83(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6.465757

15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科学工业园二号厂房1层东侧(102)及2至5层,建筑面积约为44469.68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65年4月6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厂房 。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租赁标的在初建时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整栋厂房电路为单回路,整体用电量4800KVA。平均分配后租赁标的用电量为480KVA。若承租方需要增容可向出租方提出申请,改造的全部费用增容后用电公摊及损耗按电力公司相关规定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该房屋使用功能为生产厂房,且入驻企业须符合高新区管委会制定的行业准入要求。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详见“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3个租赁年度起(含第3个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7、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6个月(自出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相应租金后开具发票。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协商解除,承租方返还承租房屋,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以及房屋本身的原因造成的除外),且承租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或其他债务,则出租方在收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0、交付时间:场地交付日期由双方协商约定的《科工园房屋移交书》为准。

11、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须依法诚信经营,并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4、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合作、承包、分包租赁标的或实施任何导致租赁标的实质上被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的行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用于关联企业使用。

5、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初装修或二次装修,但承租方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变,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应按使用后的现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不得主张装修损失。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公告期限: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6月14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电话: 0591-87809323、0591-87276322、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