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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8139
名称 平潭大练岛渔限码头钢构平台、混凝土搅拌站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9-30
挂牌结束日期 2021-10-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序号

标的名称

占地面积

(亩)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平潭大练岛渔限码头钢构平台、混凝土搅拌站

约90.76

160

40

1、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所在地:租赁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岛渔限村西南侧渔限码头。

(2)租赁标的范围:大练岛渔限码头水泥搅拌站一个(设备2台,建设总价约2380万元,已使用6年);透水钢结构码头一个(面积约8.97亩,建设总价约4040万元,已使用6年)。搅拌站占地面积约71.97亩,透水钢结构码头面积约8.97亩,码头岸基约9.82亩,总共约90.76亩,租赁标的现处于闲置状态。

以上租赁标的整体招租以实物为准,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提示

(1)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平潭公铁两用大桥项目违法用海问题专题协调会纪要》(〔2020〕56号)文件精神以及《平潭海峡恋岛项目服务事项实施方案》(岚综管办函〔2020〕6号),本次招租的标的作为平潭海峡恋岛项目开发建设供应混凝土及提供码头使用等相关配套服务,平潭海峡恋岛项目的进展直接影响招租标的收益。

出租方无法保证平潭海峡恋岛项目的启动时间及进展情况,承租方须自行研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2)本次出租的透水钢结构码头,后续使用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仅给予协助;本次出租的大练岛渔限码头岸基及水泥搅拌站占地面积约81.79亩,系出租方向当地村委(集体)租赁的土地,享有租赁期到2026年1月31日内的土地使用权。

(3)本次出租标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出租方未进行准确测量,承租人应在承租前以实地、实物状况(测量)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

(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生产混凝土及提供码头使用等相关配套服务;

2、租赁期限: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之日至2026年1月31日;

3、履约保证金(押金):50万元,《资产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年为一期,《资产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在上期到期前一个月初10日前支付租金;

5、租金递增方式:无;

6、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租赁协议》。

7、交付时间:《资产租赁协议》生效之日即为出租方将租赁资产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的时间。

8、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混凝土生产(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或水泥制品制造)等相关内容。

3、无条件承诺接受《平潭海峡恋岛项目混凝土供应框架协议》中所有条款。

4、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因项目运营需要使用周边道路,出租方已先行支付苏平片区渔限村学校前至洋中道路修建工程的路基建设费用(约人民币:43.5397万元,具体以区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审核为准),承租方需承担该笔费用的一半,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方应当全部接受并遵守出租方与平潭海峡恋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平潭海峡恋岛项目混凝土供应框架协议》中所有条款。

3、承租方以法人机构承担项目工程混凝土生产及相关服务,如果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引起的安全、环保、治安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一切相关费用,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若由此给出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或支付任何费用的,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全额赔偿。

4、承租方需按照平潭海峡恋岛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总承包单位相关质量要求提供服务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需配合出租方的管理与检查。

5、出租资产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的现有的质量与状况、存在的风险。竞价成交后竞租人不得对标的质量与状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资产租赁协议》的全部条款提出任何异议,自愿承担竞租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承租方如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提交装修改造方案并通过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7、出租方按现状交付场地,水电由承租方自行开户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及费用,出租方仅给予协助。

8、若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沥青拌合站项目要使用码头卸货或堆场,在不影响承租方生产的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

9、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所租赁资产的使用,有权要求承租方对租赁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完好的运行状态,否则出租方有权利向承租方索要赔偿。

10、承租方不得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租。

11、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资产租赁协议》、《平潭海峡恋岛项目混凝土供应框架协议》。

五、特别提示

标的招租过程中出租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把握承租风险,审慎决策。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报价,价高者得)

七、公告期限: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资产租赁协议》、《平潭海峡恋岛项目混凝土供应框架协议》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联 系 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