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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0502
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87号大楼1-8层整体招租
挂牌价 12.1575万元
保证金 3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2-11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1-0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87号大楼为福建省盐务局所持有的房产,地址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87号(产权证号:榕房Q字第12072号,土地证号:闽国用(2015)第00219号),证载地类(用途):商务金融用地(企业办公)。整栋大楼共8层,建筑面积(计租面积)2614.5㎡。

二、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12.1575万元。

二、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10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免租期:4个月;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逐年随租金同步递增;

5、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期初付租),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第一个月10日前向出租方转账支付当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每个租赁年度按上一租赁年度租金的3%递增;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与竞租者须为企业法人,并须具备国资背景,且国有企业为第一大股东;

2、参与竞租者须在福州注册2年以上,且公司有实际经营业务,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参与竞租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截至报名截止日前持有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证明;

4、与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5、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调换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项合同并缴纳了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后,因其他原因拖延了承租方的实际入驻时间,那么已签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租赁期内,租赁场地不得用于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

3、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5、承租方竞租成功后须缴纳装修改造保证金500万元,直至装修改造完成。

6、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须自行负责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与自身经营有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自行承担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出租方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产权证、营业执照);

7、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标的物的范围内有权设置广告,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承租方若需使用,须向出租方提交方案并且经过出租方同意后,根据规定办理广告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租赁期间广告牌使用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因广告设置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解决,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承租方设置广告造成出租方的损害,承租方必须负责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8、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9、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单位(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必须由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共同承担并履行合同全部义务。

10、若遇政府决定征收房屋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意外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如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中包含承租方自行装修部分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实际估价金额,待被征收人取得补偿款后,据实支付给承租方。

11、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12、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七、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1日— 2019年1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