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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7108
名称 榕泉祖代种鸡场隔离场厂房招租
挂牌价 5000元
保证金 10000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4-07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4-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标的名称

占地面积约  (m2)

厂房建筑面积约(m2)   

月租金(元)

竞价保证金(元)

2

福建省榕泉祖代种鸡场隔离场厂房

8300

500

5000

10000

租赁物概况:本租赁标的为福建省榕泉祖代种鸡场隔离场厂房,位于福州市新店镇鹅峰村,为一层建筑物,占地面积约8300 m2,厂房建筑面积约500m2,不含门口一间值班房,以现状为准。

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无产权证;

2、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租赁项目承租人的资格,决定是否竞租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租赁标的基本情况系出租人提供仅供参考,具体租赁标的现状以竞租人进行尽职调查和查阅相关证件的数据为准。

4、租赁标的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7年3月31日,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的时间,现场按标的物现状出租及移交。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等

1、租赁用途:厂房(不得用于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如养殖、化工等)。

2、租用期限:3年。

3、租金递增方式:无;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后续租金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内支付。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1、履约保证金(押金):二个月租金(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

2、水电押金:人民币0.5万元,于租赁合同签署时支付;

2、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3.其它费用:水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对竞租人的要求(竞租人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承租人必须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用途进行经营,违约经营的将责令停业直至收回厂房;

2、竞得的厂房必须由承租人经营,不得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互换使用或与他人调剂交换,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厂房;

3、在竞得厂房投入营业前,其整体形象、厂招厂牌以及内部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承租人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

4、承租方不允许拆改原有的房屋结构;

5、承租方竞得厂房用于经营商业的,需自行取得经营资格(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6、承租人水电费按表每月计费支付。

7、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8、其他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七、其他约定

1、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租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2、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本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八、竞价方式:本项租赁标的以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九、公告期限: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6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联系人:阮先生、张先生

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