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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225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一层外走廊一间房产(原石秀茶香)招租
挂牌价 0.61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5-30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6-2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一层外走廊一间房产(原石秀茶香)招租,租赁期限2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6100元。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25日前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产权证尚未办理。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简单装修。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6年6月30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经营寿山石展示。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每月水费30元,电按表计费,每度电按1.2元收费。如遇水、电费调整,亦相应调整。承租方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交到出租方财务部。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方案要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装修垃圾应自行及时清理,场所内的消防验收承租方负责并向出租方提供消防部门验收报告。
6、承租方必须营业证照齐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如因违法、违规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如因政府建设改造、宾馆体制改革,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12: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