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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833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第四、五层房屋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1-11-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1-12-1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53074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标的1: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第四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123.15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71.43万元(即每月租金53元/平方米),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2、标的2: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第五层房屋,建筑面积约934.48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59.43万元(即每月租金53元/平方米),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总楼层16层。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租期至2012年3月31日。

三、租赁用途:作为办公场所(若经竞价招租确定的承租方为原承租方,则允许其继续维持原经营范围一期)。

四、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及原承租方。但与出租方有租赁关系且有欠租的不能参加竞价。

2、标的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标的2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五、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租赁标的不得转租。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一个季度的租金。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2、承租人在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可享有三个月装修期,可免交三个月租金(原承租方不享受此优惠)。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若承租人在三个月未完成租赁标的装修的,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3、租赁物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权属出租人,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布设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4、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参与本次竞价招租,若经竞价招租确定的承租方为原承租方,则允许继续维持原经营范围一期(五年),到期后不再用于作非办公使用。同时应承诺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项合法的企业登记手续,应符合政府规定的消防、环保等要求,该行业牵涉政府要求大楼消防整改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2月19日七、咨询电话:0591-87853074、87891629; 联系人:林女士、欧女士;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