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764
名称 煮海都会一~四层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1-05-05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5-2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7821728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煮海都会一~四层整体招租,面积4716.66其中一层公共通道形成的大堂,使用面积约为322.89;二层钢结构过道,使用面积约为57.80;二层产权面积为1931.96;三层产权面积为2173.20;四层屋面房屋使用面积约为230.81 。租赁期限8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50万元,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累进递增3%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招贤路420号,比邻福州水上公园。租赁标的为毛坯房,租赁面积由各层的产权面积及无产权的可使用面积累计组成。租赁标的无管道煤气使用条件。租赁标的具备的水电现状为:供电容量1000KVA,自来水主管口径200毫米,生活用水口径50毫米,消防用水口径100毫米。

三、租赁用途:商业(办公)用途等,不做餐饮业和娱乐业。

四、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五、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享有三个月装修免租期,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有关政府批准的手续(含装修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装修,应按《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租赁标的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租赁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租金每3个月缴纳一次。租赁标的委托福建省银华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物业费按照租赁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从租赁第3年起(包括第三年),每年物业费在上年基础上累进递增3%

3租赁物外部、内部公共部位、包括空地、草地、广场、地下室、楼梯间、屋面、电梯等产权属出租人,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使用合同。

4、大楼外墙及屋面广告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如需使用,应另签有偿使用合同。

5、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政府法律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严格履行 《租赁合同》及 《物业管理合同》。承租人入住之前须持有经营必备的相关证照,所有费用自理。

6、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办理符合自身需求的规划变更及装修。

    7、由于租赁标的一层已大部分对外出租并且营业,因此承租人装修时2层楼板不得穿洞布置各种给水及排水管道等。

    8、交付标准:现状交房(如出现外墙、屋面渗水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墙体、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完善。

9、租赁标的期满或合同终止,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如期或按约定无偿无条件交还出租人,并保证租赁物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归还出租人,同时固定装修的设备无偿移交出租人,不得拆卸。

六、公告期限:201155日—2011524日,报名截止时间2011525日下午17:00

七、咨询电话:0591-8782172887853074;联系人:林女士、欧女士;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