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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805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双抛桥一里新村1座第九层房产招租
挂牌价 36.6502万元
保证金 1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0-16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1-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双抛桥一里新村1座第九层房产招租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66502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每次交付3个月,首期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上期租金届满日前5日内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双抛桥一里新村一号楼九层。楼宇共11层,钢混结构,楼宇配备2部电梯,地上一层为店面,大堂、地上二层至十一层为办公用途,标的位于第9层,建筑面积509.03平方米,一般办公装修,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是办公,外墙仿铝塑板涂料饰面铝合金玻璃窗,水、电设施齐全,双证齐全。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办公。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和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全部条款。出租方以标的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位置、设施、消防等情况)。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合法使用,不得将租赁物作为非法场所。
2、承租方需保持房屋结构的完整性,在不改变房屋主要结构及使用功能的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设计方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租赁物由承租方自行装修。合同期满或解除时出租方对承租方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证照。承租期间,消防安全、卫生、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及相关的经营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合同期满,承租方须保持原房屋结构、附属设施、水、电设施的完整、若有损坏,须恢复原样或论质赔偿。
6、承租方负责承租范围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日常修缮,费用自担。
7、承租方需遵守区域内规定的制度和环保、消防、安全事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若有违法、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8、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在15日内把所承租的房屋交还出租方,并搬出全部可移动的物品,但搬迁时承租方不得拆除或破坏自费装修与租赁物结构紧密相连的物品,出租方对此类物品也不予补偿;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租赁区域内仍有余物,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若遗留余物、垃圾的清理需要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金计算至物品搬离、处置完毕之日。若承租方以房屋作为工商等注册地的,承租方应当自行注销,并向出租方提供已撤消以该房屋为登记地址的书面文件。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不能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按500元的标准向出租方承担违约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1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5 年 11月 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林先生、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