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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516
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地面停车场招租
挂牌价 1.5万元
保证金 1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10-18
挂牌结束日期 2016-11-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地面停车场招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5000元。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湖东支路13号,面积约3000平方米,约94个车位。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以上标的面积和车位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停车场。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福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停车场经营资格的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
2、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截止日,承租方需具有医院保安服务或者停车场管理项目的业绩不少于1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外省医院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该医院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或者该医院官网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4、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承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公务车辆、抢救车、医院聘请专家车辆等特殊车辆(以医院保卫科提供车辆信息为准)不予收费,其它外来车辆须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现有物价局核定医院停车费标准为:每日7:00-19:00,按照5元/车收取停车费,19:00-次日7:00,按照8元/车收取停车费;车辆入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免收停车费。高峰期(正常工作日含周六上午7:30-12:00)院内职工车辆一律不得停入院内。周一至周五下午12:00-17:30可按正常收费标准在院内停车。其他班外时间院内职工车辆可在院内免费停放。省二院职工区自有物业住户车辆在一个收费时段内多次进出只收取一次停车费用。
2、承租方需妥善使用医院提供的道闸、收费电脑等设备,在承租期内负责道闸等设备修护工作,如道闸等设备发生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
3、承租方应配足够人员引导车辆按停车位停车,做好院内交通引导,保证车辆畅通;如发现未按停车位停车,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一次罚(人民币)壹仟元(抢救车等特殊车辆除外)。其中2号楼背后的停车位为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承租方还应负责医院门诊楼地下室职工电动车的看护管理工作。
4、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的一切安全事件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需自行办理与停车场经营相关的一切手续,自行完税,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6、承租方对停车场只有经营管理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停车场;
7、停车场内新增的设施(如车闸、引导标识牌、隔离路锥等)由承租方提供并自行保管维护并按照出租方要求设定摆放;
8、停车场现有装修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否则将扣除赁履约保证金;
9、停车场卫生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定时巡查,确保停车场内干净整洁;
10、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院区建设,需占用部分停车位,承租方需服从并配合,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3日内,将出租方需要使用的位置清空,出租方按照工程占用车位数的实际出租价格等比例调整租赁费;
11、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好停车场的秩序,规范工作人员言行,减少冲突,若出现纠纷(如停放车辆丢失、刮擦、焚烧等),由承租方承担赔偿等民事及法律责任,如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承租方应按实赔偿。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1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12: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