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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089
名称 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5、6、7层场地分别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3-14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4-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挂牌价格等: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m2
第一年月租金
(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5层整层场地 约1014.15 m2 65910 520000
2 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6层整层场地 约1029.19 m2 66885 530000
3 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7层半层场地 约517 m2 33605 270000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与工业路十字路口的西北侧,区域网密度大,交通便捷。租赁标的所在大厦共11层,配有三台电梯和疏散楼梯,以现状出租。租赁标房产证和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租期至2016年6月13日,预计租赁标的交付日期为2016年6月中下旬。
二、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作为从事金融、保险、律师、新闻媒体、贸易、高新技术产业和总部经济的办公经营场所(不得做餐饮娱乐业);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二个季度的租金;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租金;
5、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个租赁年度按上一租赁年度租金的5%递增;
6、搬迁安置期:7天,搬迁安置期内免租金;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经营、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以上(含1000万)或年业务收入在人民币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的优质企事业单位;
2、租赁标的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面积含公摊面积;
2、承租方必须符合招租对象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2015年(或2014年)经依法审计的财务报表及业绩证明等材料;
3、租赁标的不得转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4、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享有7天的搬迁安置期,可免交7天租金。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5、租赁物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权属出租方,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布设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承租方若需在大楼内外做企业宣传名牌,具体方案需报出租方书面核准后,方可实施;
6、租赁标的权属福建省纺织工业研究所所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7、租赁标的交房时间预计2016年6月中下旬,具体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8、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场所产生的水、电、电梯使用公摊、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所在大厦的物业管理费目前为3元/平米,须承担公共水电费用,且今后有调增的可能;
9、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10、竞租人取得三项租赁标的中任何一项标的的承租权后,不能再参与其他标的的竞租;
11、租赁标的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3月14日—2016年4月5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45911、87855200、87315276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6年3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