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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809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福建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三、四层(含一层门厅通道)整体招租
挂牌价 20.4455万元
保证金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0-16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1-0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三、四层(含一层门厅通道)整体出租,整体建筑面积共1985平方米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4号福建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为福建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大楼景观改造及内部结构加固后的毛坯房,主体结构为四层楼房,四面内墙白灰粉刷,铝合金窗、矮窗台前安装有不锈钢护栏;二、三层内部空间有一睹中线隔墙,其它空间没有隔墙,水泥地板;大楼配有两部电梯、两个楼梯,各层配有卫生间、消防栓、消防喷淋总管接口、二、三、四层东西两侧各有一个排烟管道,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整体招租。
二、挂牌价格:第一年月租金为103元/m2
三、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等:
1、租赁用途:高端商业(珠宝、金银)、商务金融、办公使用;
2、租用期限:10年,自“农机大楼”景观改造工程完成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人之日起算;
3、免租期:二个月,起始时间为出租方移交租赁标的当日起算;
4、租金递增方式:自第四个租赁年(含第四年)度起,租金每年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   日内支付;后续每月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1、履约保证金:2个月的首月租金的等额金额,于租赁合同签署生效后3日内支付;
2、税费承担:租金发票和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承担由其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四、对竞租人的要求(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为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资格单位,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竞租人经营行业必须符合业主单位、主管部门要求。
五、承租人必须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承担在标的物承租期间经营活动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及各项风险;
2、承租人必须自行解决房屋装修、使用中涉及的卫生、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事宜;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使用的税费、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电视月租费、消防器材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承租人关联业务企业使用除外);
5、由于一层门厅还担负着出租方单位职工宿舍区消防通道的功能,承租人承租后应允许社区居民及一层其它店面营业员通过该门厅通道。一层门厅的前后门由出租方与承租人双方共同管理;
6、根据出租方的合同管理规定,竞租人与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对其资信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7、承租人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相关事宜。装修时,承租人不得损坏原有的房屋主体结构和外墙立面景观,装修和变更设施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人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吊顶、壁橱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若有意损坏应予赔偿;房屋内未清理财物视为承租人遗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
8、承租人的招牌、空调室外机、排烟(气)室外环保设施等安装位置由出租方统筹安排。为了保护老建筑和大楼景观,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擅自在大楼原始四面砖墙(内外墙面)上开凿管线槽和安装广告牌、空调机、环保设施等,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全部负责;
9、其他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本项租赁标的以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1月4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联系人:扶女士、张先生、阮先生
电话:0591-87845911、87855200、87315276 。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