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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815
名称 连江北路94号19座沿街4#店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0.8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0-21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1-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连江北路94号19座沿街4#店 15 80 8000
      以上租赁标的出租状态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租赁用途、租赁年限、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用途:用于商业店面,不能用于废品回收、酒店、汽车修理等污染严重及法律规定的其它行业;在承租期限内,不允许主体结构进行改造,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2.租赁年限:叁年;
3.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含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 5%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签订本项《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5、税费: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于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按逾期支付租金处理。
2、水电押金为两个月的租金,于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按逾期支付租金处理。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誉良好,无拖欠租赁费行为,无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期内,发生承租场所建筑物的维修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
  3、承租方须守法,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场所内的安全防火和保卫工作,并与甲方签定房屋租赁安全补充协议书。房屋租赁安全补充协议书是本合同不可或缺部分;
5、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6、租赁标的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1月9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76、87845911、87855200。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