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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974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147号新华兴大厦第3层商场招租
挂牌价 13.5万元
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1-12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1-3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委托租赁标的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福州市华林路147号新华兴大厦第3层商场 1796.57 135000 500000
    标的基本情况:
新华兴大厦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47号(屏东公交车站台后),东西向相邻省妇联及省技术监督局。大厦第3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面积为1796.57平方米。新华兴大厦尚未进行产权总登记,面积差异未确认。租赁标的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因新华兴大厦整体消防未通过,新华兴大厦第3层无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华兴大厦第3层已出租,租期至2016年3月31日。
以上租赁标的以实物为准,以现状出租。
二、租赁用途、租赁年限、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支付方式等:
1、租赁用途:经营或办公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店、酒吧、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不得转租、分租;
2、租赁年限:叁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3、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
5、相关税费: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即“押三付一”, 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公司),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是依法经营,符合“招租对象”的优质企事单位;
2、本租赁物不得转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及逾期支付租金详见《租赁合同》;
3、承租方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4、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5、租赁物移交:考虑合同到期原租户设备搬迁时间,承租方应给予原租户不超过1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间租金由原租户承担,向出租方缴付;
6、租赁标的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六、风险提示:
1、因新华兴大厦整体消防未通过,第3层无房屋所有权证,出租方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竞租人及承租方承诺不以租赁物未经消防验收及无产权证之事实为由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或拒签租赁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撤销或解除合同等;
2、新华兴大厦尚未进行产权总登记,面积差异未确认。本租赁物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
3、出租方要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4、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和移交时状况出租;
5、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视为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出租方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公告期限: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31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45911、87315276、87855200。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