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广告牌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G00005781
名称 福建高速漳州控制区14座广告牌(规划位)经营权承包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9-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0-1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8780801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1.竞价标的:福建高速漳州控制区14座广告牌(规划位)经营权承包。承包期限为8年,具体承包期限以《高速公路控制区广告点位经营权承包合同》(简称承包合同)约定为准。单座广告牌经营权挂牌价及座广告牌现场桩号、位置、规格等详见“竞价标的基本情况表”:
竞价标的基本情况表
竞价标的序号 路段 桩号位置 形式 规格
面积
 
 
 
1
 
 
 
 
海沧枢纽至漳州天柱山互通段8座广告牌经营权打包承包 A18k+2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A18k+7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A19k+7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A20k+2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B18k+2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B18k+7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B19k+7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B20k+2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 沈海
漳诏线
闽粤站广场处B2487k+18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 沈海
漳州线
A2338K+130M(原合同桩号A2338+5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4 A33K+800M(原合同桩号A2339+2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5 漳州收费站入口右侧B34K+300M(原合同桩号)B2340+25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6 B497K+350M(原合同桩号B2340+3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7 漳州站进口村民地B496K+3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2.广告牌现状:本项目所有广告牌均位于控制区,1号竞价标的8座广告牌未建,竞得标的后由承包人出资建设;2-7号竞价标的广告牌已建。
    1.3.广告牌权属:本项目广告牌归合同签约方所有,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享有经营权,承包期满后,合同签约方收回广告牌及其经营权。
1.4.挂牌价:具体竞价标的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二、承包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格,且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2.需提交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2.3.广告设施设置、管理信誉良好,未列入省、市高速公路经营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黑名单内,无其他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
2.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三、承包方应接受的承包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人的资格,决定是否竞买并受让竞价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2.在竞得标的后,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广告牌土地租用事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合同履约期间,任何涉及到土地使用和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签约方不承担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的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由此提出承包管理费减免、延期缴交等要求。
    3.3.对本广告设施建造、日常维护中,能经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承担日常维护及年审费用,并能履行、承担广告设施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4.广告牌维护由承包人承担;广告牌安全检测、年审、保险由承包人以签约方名义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5.承包人在发布更换版面、日常维护广告设施过程中,涉及交通安全或其他原因引起无法施工、发布更换版面、广告版面被遮挡(包括但不限树木遮挡)的,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
    3.6.承包人应与合同签约方签订安全承诺书(合同附件),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因广告牌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遮挡、广告牌版面纠纷、广告牌维护等其他原因)。
    3.7.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广告设施设置的位置、形式及规格等。需要变更、调整的,须报合同签约方及原核准机关批准。如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调整广告牌设施造成合同签约方权益受损的,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合同签约方造成的损失。
    3.8.承包人须在承包期限内摊销广告设施设置的一切费用。承包期满后,该广告设施原则上拆除。该广告设施产权残值为0,承包人不得以残值为理由向下一轮承包人或者合同签约方提出设施的残值要求。
    3.9.承包期限内,因政府或高速公路设置需要及其他原因造成广告牌需要整改、征收、征用的,本项目竞价标的广告牌应无条件交还合同签约方,《承包合同》终止,已履行部分即为履行完毕,合同签约方按照实际已履行的时间比例收取承包管理费,多退少补。除此之外,合同签约方不承担因此而导致承包人违约或损失等其他任何赔(补)偿费用。
    3.10.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签署并全部接受本竞价文件附件《承包合同》及《安全承诺书》条款。
四、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人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联系电话:0591-87315362、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