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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G00019061
名称 第二批34座广告媒体经营权分别承包二次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1-26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2-1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邓先生、黄先生、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09323、87838902;0592-208316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承包标的名称

承包面积

(㎡)

首年年承包管理费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标的3

石狮出口匝道左侧三角绿化带  

324

9.72

3

标的4

长深高速三明北互通下匝道AK2989 (K130)

216

7.56

2

标的5

南平南所出口广场进口匝道

216

5.31

1.5

标的12

B2444K+682M(BK2444K+650M)常山互通B道

216

8.721

3

标的21

AK1853+200(AK10+200)闽浙所出口左侧  

216

4.59

1.5

注:以上承包标的分别发包。同一承包申请人在符合承包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承包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承包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2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承包标的详细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现场桩号

合同桩号

形式

规格

面积(㎡)

标的3

石狮出口匝道左侧三角绿化带  

石狮出口匝道左侧三角绿化带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324

标的4

长深高速三明北互通下匝道AK2989 (K130)

长深高速三明北互通下匝道AK2989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16

标的5

南平南所出口广场进口匝道

南平南所出口广场进口匝道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16

标的12

B2444K+682M(BK2444K+650M)常山互通B道

B2444K+682M(BK2444K+650M)常山互通B道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16

标的21

AK1853+200(AK10+200)闽浙所出口左侧  

AK10+2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16

若在看样期至承包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承包标的以现状发包,承包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承包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承包人对承包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经营范围:广告发布。

5、首年年承包管理费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承包标的首年年承包管理费底价。

6、承包期限及承包管理费递增方式:承包期限3年,自《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首个承包年度(12个月为一个承包年度)年承包管理费(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二个承包年度起(含第二个承包年度)至承包期限结束,每年年承包管理费在上一承包年度年承包管理费基础上逐年递增5%。

7、承包管理费支付方式:承包管理费按年缴纳(每年缴纳一次),先付后用,首个承包年度的承包管理费应在《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发包方指定账户,第二、三个承包年度的承包管理费应在按合同约定期限前1个月汇入发包方指定账户。

8、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包方应于《承包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发包方支付3年期总承包管理费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承包期内,若承包方全部履行合同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包方在《承包合同》期限届满且结清全部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承包方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应如期交还承包标的。

9、合同签署: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个承包年度的承包管理费汇入发包方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移交承包方经营使用,合同签订地点由发包方确定。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广告发布制作代理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不含五百万元);

4、与发包方无欠款、无合同纠纷或法律诉讼;

5、具有在高速公路完成广告经营业务不少于三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连续三年(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失信的书面声明;

8、竞买人有过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参加发包方组织(含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广告经营权承包活动中标后弃标的行为,则禁止参加本次广告牌招商及自营销售活动;

9、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1、广告牌设置年审、路政费缴纳、维护维修、检测、保险由发包方负责。

2、广告牌画面制作、喷绘、上画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确保画面在合同期内不出现破损与飘布。合同期内,广告媒体不得出现空版,如出现承包方不上画面,发包方负责上画,所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方需在发包方通知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起3日内拆卸广告画面。

3、承包方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承包管理费汇入发包方指定账号,合同签订后移交承包方经营使用,合同签订地点由发包方确定。

4、其他承包条件详见《承包合同》,承包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一、项目简介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8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承包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承包申请人应按《竞价须知》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保证金以及完成交易项目系统报名申请等程序,否则其申请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邓先生、黄先生、曹先生;

电话:0591-87809323、87838902;0592-2083169;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