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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G00005772
名称 福州地区高速公路27座广告牌(规划位)经营权分别承包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9-22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0-1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36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州地区高速公路27座广告牌(规划位)经营权分别承包。承包期限为5年,具体承包期限以《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为准。单座广告牌(规划位)具体位置、桩号、规格面积等详见“竞价标的情况一览表”
竞价标的情况一览表
竞价标的序号 路段 桩号位置 广告牌形式 规格面积
1 福永闽侯段 A0K+93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2 福永闽侯段 A2K+0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3 福永闽侯段 A3K+1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4 福永闽侯段 A4K+1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5 福永闽侯段 A5K+2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6 福永闽侯段 A6K+0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7 福永闽侯段 A11K+78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8 福永闽侯段 A13K+150M 单立柱两面体 50*10*2
9 福永闽侯段 B10K+59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0 福永闽侯段 B9K+8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1 福永闽侯段 B6K+0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2 福永闽侯段 B5K+1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3 福永闽侯段 B4K+1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4 福永闽侯段 B3K+1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5 福永闽侯段 B2K+00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6 福永闽侯段 B1K+55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7 福永闽侯段 B0K+53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8 福州绕城荆溪段 福银高速A37K+650M(荆溪往南平方向匝道右侧与国道之间)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19 福州绕城荆溪段 A2K+950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20 福州绕城荆溪段 A3K+900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21 福州南连接线 M主线一号桥头B道0K+85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22 福州南连接线 四峰隧道出口B6K+890M 单面看板 40*10
23 福州南连接线 A11K+50M 单立柱两面体 18*6*2
24 福银段 0K 双面体 18*6*2
25 福银段 A29+300 双面体 18*6*2
26 罗长段 B2034+650 双面体 18*6*2
27 罗长段 A2047+510 双面体 18*6*2
    2、广告牌(规划位)现状:
    (1)本项目福永闽侯段、福州绕城荆溪段、福州南连接线23座广告规划位位于控制区,广告牌未建,由承包人出资建设;福银段、罗长段4座广告牌已建,位于高速公路控制区。
    (2)罗长A2047+510广告牌产权属前一轮承包方,若前一轮承包期满后原承包人拆除广告牌,本项目承包人须在本广告位基础上自行负责投建广告牌,建造成本按每年4万元计算,直接从承包人每年应交的承包管理费中核减。
 3、广告牌(规划位)权属:本项目广告牌除罗长段A2047+510产权属前一轮承包方,其余产权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对承包的广告牌享有承包经营权,合同到期后合同签约方收回广告牌经营权。
    4、挂牌价:挂牌价为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不含路政设置占用费)。具体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5、经营方式: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成立,具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格,且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
2、未进入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合同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
3、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承包方应接受的承包条件:
1、控制区广告牌(规划位)维护、土地租赁事宜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在合同履行期间,涉及租地困难、树木遮挡广告牌、涉及交通安全无法施工等客观问题,双方可协商在业主方规划范围内移位或终止合同解决,如以移位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移位租地和投建,相关费用及由移位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业主方以免费顺延合同期限作为补偿,具体顺延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如双方协商合同提前终止,则承包管理费按实际承包日期结算,多还少补,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现上述问题以及在协商解决方案期间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拖欠管理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控制区内广告牌(规划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广告牌土地租用事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合同履约期间,任何涉及到土地使用和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签约方不承担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的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由此提出承包管理费减免、延期缴交等要求。
    3、承包人须对原有广告牌进行维护至安全状态,且经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安全检测报告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4、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广告设施设置的位置、形式及规格等。需要变更、调整的,须报合同签约方及原核准机关批准。如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调整广告牌设施造成签约方权益受损的,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或合同签约方造成的损失。
5、如遇到当地政府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因景观、城市规划、道路改造等其他原因须拆除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并服从合同签约方管理,广告牌履约至拆除之日止。由此造成损失,合同签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承包条件和本项目竞价须知附件《承包合同》条款。
四、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0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人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须知》。
、联系电话:0591-87315362、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