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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11105
名称 福泉高速公路青口、大往、赤港等7对服务区自营(易佳购)便利店广告位经营权承包
挂牌价 10万元
保证金 6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3-06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3-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福泉高速公路7对服务区自营(易佳购)广告位经营权承包,7对服务区为福泉高速公路青口服务区、大往服务区、赤港服务区、东进服务区、驿坂服务区、洛阳江服务区和三山服务区。

1.2.挂牌价:10万元,挂牌价为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标的年承包费底价。

1.3.广告位置:7对服务区自营便利店可利用广告资源,具体涵盖以下内容(仅限于以下内容):

(1)各自营便利店单个冰箱陈列从上至下第1层;

(2)各自营便利店堆头附近从右至左首列首个货架陈列2层;

(3)各自营营便利店店内吊旗广告资源;

(4)便利店橱窗玻璃广告资源(不超过2平方米);

(5)各自营便利店堆头陈列1处(不超过2平方米);。

1.4.经营期限:3年,具体承包起止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1.5.承包费收取方式:首年承包费为竞价成交价,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在上一年度承包费基础上递增5%。

1.6.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1.7.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本项目《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签署地点为发包方办公场所。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企业。

2.2.承包申请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2.3.承包申请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2.4.承包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广告位的尺寸、位置及数量须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进行制作安装 。

3.3.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合法合规。

3.4.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对于节日布置要求(如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对便利店内广告资源进行相应的节日布置。

3.5.承包方须及时对破损版面进行修缮,从接到发包方通知起,72小时内未修缮的,予以相应经济处罚。

3.6.承包方对发布广告版面和宣传物的安全负全责。

3.7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的《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6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19年3月26日 17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福泉7对服务区广告位”或者类似字眼。

六、公告期限: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26日。《承包合同》和竞价规则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17时。

八、竞价会时间:2019年3月27日15时。

九、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办公场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