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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10694
名称 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和金山3对服务区特色档口经营权承包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2-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1-1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和金山3对服务区特色档口经营权承包,具体详见下表“承包标的基本情况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承包标的

位置

面积(平方米)

挂牌价

(万元)

1

 

朝阳服务区(含A、B区)3个特色档口经营权

档口1

A区15;B区15

8

档口2

A区17;B区17

8

档口3

A区25;B区25

8

天宝服务区(含A、B区)3个特色档口(档口1、2、3)经营权

档口1

A区13.5;B区13.5

8

档口2

A区13.5;B区13.5

8

档口3

A区27;B区27

8

金山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1、2)经营权

档口1

A区30;B区19

8

档口2

A区30;B区19

8

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金山服务区(含A、B区)8对档口经营权整体承包

64

 

2

天宝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4、5)经营权

档口4

A区54;B区54

12

档口5

A区37;B区37

12

金山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3、4)经营权整体承包

档口3

A区30;B区19

8

档口4

A区30;B区19

8

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金山服务区(含A、B区)4对档口经营权整体承包

40

注: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和金山3对服务各档口位置详见附件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的承包合同附件服务区业态平面图。

1.2.经营范围:

1.2.1.朝阳服务区(含A、B区)3个特色档口的经营范围限于:光饼类、糍粑类、包子店、肉夹馍类、关东煮(含玉米、茶叶蛋、热狗等)、酱制或卤制类、工艺品、盆景盆栽、西式快餐类、地方特色名小吃(不含上述罗列项目)。

1.2.2.天宝服务区(含A、B区)3个特色档口(档口1、2、3)的经营范围限于:光饼类、糍粑类、包子店、肉夹馍类、关东煮(含玉米、茶叶蛋、热狗等)、酱制或卤制类、工艺品、盆景盆栽。

1.2.3.天宝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4、5)的经营范围限于:西式快餐类、地方特色名小吃【不含天宝服务区(含A、B区)档口1、2、3的罗列项目】、水饺店。

1.2.4.金山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1、2)的经营范围限于:西式快餐类、地方特色名小吃【不含下述金山服务区(含A、B区)档口3、4的罗列项目)、水饺店。

1.2.5.金山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3、4)的经营范围限于:光饼类、糍粑类、包子店、肉夹馍类、关东煮(含玉米、茶叶蛋、热狗等)、酱制或卤制类、工艺品、盆景盆栽。

1.2.6.承包申请人具体不得经营范围(项目)如下:

(1)不得销售与中餐厅同类的商品(如:自助餐、快餐、套餐、盘菜、炒菜、各种面条等加工即食类产品)。

(2)不得销售与超市同类的商品。

(3)不得销售与超市特色经营档口同类的商品,如:特色伴手礼、休闲咖啡与甜点、水果类(含鲜榨果汁)、面包糕点类、干果炒货类、冷热饮与热烤类等。

1.2.7.上述每个特色档口仅限一类经营范围(项目),每个服务区内同类经营范围不重复设置。每个符合相应经营范围(项目)资格条件的承包申请人可同时对两个承包标的进行承包申请和报价。

1.3.承包期限:3年。具体如下:

1.3.1.天宝服务区与金山服务区合同起始时间以发包方交付时间为准,承包期限3年。

1.3.2.因朝阳服务区经营场所原承包合同执行至2020年9月31日止,故承包合同起始时间以发包方交付时间为准,承包期限3年。

1.3.3.特色经营档口装修期1个月(含在承包期限内),装修期内免承包管理费,须承担水电费、公共分摊费等。

1.4.交付时间:特色经营档口在承包合同签署后双方共同确认时间内交付给承包方。

1.5.挂牌价:详见本公告第1.1条款承包标的基本情况表,挂牌价为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和金山3对服务区各承包标的第一年总保底承包管理费底价。承包申请人针对挂牌价进行报价。

1.6.承包管理费确定方式:按年营业额提成与保底承包管理费两项孰高则收取最高的原则确定。年营业额计提比例详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包标的年营业额计提比例情况表

序号

承包标的

年营业额计提比例(%)

年基准营业额

1

 

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金山服务区(含A、B区)8对档口经营权整体承包

朝阳服务区(含A、B区)3个特色档口

18

133.33

天宝服务区(含A、B区)3个特色档口(档口1、2、3)

22

109.09

金山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1、2)

22

72.72

5

漳龙高速公路天宝、金山服务区(含A、B区)4对档口经营权整体承包

天宝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4、5)

22

109.09

金山服务区(含A、B区)2个特色档口(档口3、4)

22

72.72

1.6.1.服务区收银系统建成前,按照成交的年保底承包管理费缴交年承包管理费。

1.6.2.服务区收银系统建立后,则按年营业额提成与保底承包管理费孰高的原则确定当年度的承包管理费。年承包管理费按营业额计提金额不得低于保底承包管理费,年营业额低于基准营业额的,按保底承包管理费计提当年度承包管理费。年营业额高于基准营业额的,按年营业额提成的方式确定当年度承包管理费。

1.6.3.服务区的收银系统建立、运转、维护由发包方负责,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7.承包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1.7.1.承包期限自发包方将中餐厅经营场所移交给承包方之日起开始计算,承包期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度保底承包管理费,之后每半年度为一个计付周期,每一个计付周期满期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半年度保底承包管理费及上半年度超出保底部分承包管理费,以此类推。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期内最后一个超出保底部分的承包管理费。

1.7.2.发包方应于收到承包方支付的管理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出具正式发票或收款凭证。

1.8.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包方应于《承包合同》签订前《成交确认书》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承包期限内保底承包管理费总金额的10%向发包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包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发包方在合同期满后,并且在经营场所全部清场后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包方。

1.9.行业管理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包方应于《承包合同》签订前《成交确认书》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承包期限内保底承包管理费总金额的10%向发包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行业管理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照发包方所制订的餐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进行奖罚。

1.10.装修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包方应于《承包合同》签订前《成交确认书》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承包期限内保底承包管理费总金额的10%向发包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承包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装修工程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如未按照本合同和竞价文件的约定完成装修装饰工程,发包方有权根据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的装修保证金。

1.11.水费、电费及其他公共费用的支付方式

1.11.1.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各种税费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应于收到发包方水电费缴交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将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和所承担的服务区公摊水电费(含公共照明、线损等),一次性支付给发包方。单对服务区内各特色经营档口一共承担50%的比例公摊,即:朝阳服务区3个档口,各档口分摊16.66%。天宝服务区5个档口,各档口分摊10%。金山服务区4个档口,各档口分摊12.5%。此外,如经营期内,为满足服务区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电力增容的,须在上述基准上附加10%管理及线损费。

1.11.2.承包方应承担服务区的公共设施维护、垃圾处理、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各项公共费用,按实际应缴交当年保底承包管理费的5%收取。承包方应于每年度第一季度前五个日历日内一次性缴交发包方。

1.11.3.承包方申请使用办公、生活用房超过合同约定数的,按每间100~200元/月(视使用房间面积酌定)缴纳房屋租金。

1.11.4.承包方在非合同约定的经营区域外需使用其他场所进行经营活动的,发包方可另收取管理费,具体标准另行商定。

1.11.5.上述款项承包方未及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承包期限内保底承包管理费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12.合同签署:履约保证金、行业管理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应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足额到达发包方指定银行账户。《成交确认书》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且承包方缴足履约保证金、行业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后承包方到发包方办公场所签署《承包合同》。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与意向特色档口相适应的经营项目。

2.2.特色经营项目为餐饮项目的需要具备的要求:

2.2.1.地市级及以上餐饮协会或政府管理部门授予的“老字号”、“名小吃”等。

2.2.2在全国已开张并在营的自主或加盟门店须不少于20家。门店数量认定标准以品牌授权书或品牌加盟协议,门店门头照片、门店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认定依据。

2.3.承包申请企业及法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记录为准)。

2.4.未进入《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名单。

2.5.承包申请人提供无行贿证明材料。

2.6.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包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三对服务区特色经营档口每个档口装修投入不低于10万元(其中天宝档口1、2不低于5万元),涉及与其他档口共有拆除费用、隔墙费用由共有双方承包人分摊。装修方案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方能实施,由承包申请人在承包申请时提交承诺函,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装修费用进行审计。

3.3.其他未尽事宜以发包方和承包方签署的《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3.4.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

5.1.1.承包标的一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金山服务区(含A、B区)8对档口经营权整体承包竞价保证金为38万元;

5.1.2.承包标的二漳龙高速公路朝阳、天宝、金山服务区(含A、B区)8对档口经营权整体承包竞价保证金为24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19年1 月17 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漳龙高速承包标的序号   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六、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8 日。《承包合同》和竞价规则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 月18 日17:00时。

八、竞价会时间:2019年1月21 日15:00时。

九、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办公场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