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高速公路服务区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10392
名称 高速公路上街、竹岐、白樟等15对服务(停车)区引进共享按摩椅合作经营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1-23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2-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高速公路上街、竹岐、白樟、官洋、洋中、塔前、沙县、垄东、高桥、将乐、泰宁、朱洋、朝阳、天宝、金山共15对服务(停车)区(以及在合作协议期内发包方新增的服务区)引进共享按摩椅合作经营项目。

1.2.承包内容:发包方在其下辖高速公路上街、竹岐、白樟、官洋、洋中、塔前、沙县、垄东、高桥、将乐、泰宁、朱洋、朝阳、天宝、金山共15对服务(停车)区提供经营场地,承包方提供共享按摩椅,负责共享按摩椅的生产、运输、安装、维护维修和运营等,并承担其产生的相关费用。共享按摩椅运营营业额收入在扣除支付给微信的通道及平台费之后,按剩余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经营提成向发包方支付承包管理费。

1.3.挂牌价:45%。挂牌价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的承包管理费月营业额提成比例底价。

1.4.合作承包经营期限: 3年,经营期限具体起止日期以《共享按摩椅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1.5.承包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承包方在发包方处开放管理后台数据端口,每月以承包方提供摆放于发包方场地内产品的具体台数和经营数据为依据,其场所内按摩椅通过移动支付(微信)收到营业额收入按照竞价成交确定的抽成比例(扣除微信的通道及平台费为5.6%)作为发包方的经营提成,于次月15日前支付到发包方指定账户。

1.6.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1万元,在本项目《共享按摩椅合作协议》前签订前汇入发包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包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发包方在合同期满后,并且在经营场所全部清场后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包方。

1.7.电费支付方式:共享按摩椅在经营期内发生的电费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应于收到发包方水电费缴交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将实际发生的电费一次性支付给发包方。

1.8.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交易服务费以每台按摩椅每月收入285元按约定标准计算收取。具体布置按摩椅的数量以发包方和承包方签署的《共享按摩椅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为准。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2.具备健身器材、按摩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或代购代销经营范围。

2.3.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材料)。

2.4.本次招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规违纪行为和纪录(企业提供承诺函)。

2.5.承包申请企业及法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IMG_256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布的记录为准)。

2.6.未进入《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2.8.承包申请人无行贿证明材料。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承包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包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产品摆放具体位置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现场确定,发包方保证电源插座及产品的24小时电源供应。

3.3.承包方通过远程服务器控制的方式授权产品开启运行使用。

3.4.按摩椅产品的所有权属于承包方所有,发包方不得对场地内产品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产品所有权的行为。

3.5.承包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若因承包方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发包方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发包方因此先行垫付费用的,发包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方应予全部赔偿。

3.6.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共享按摩椅合作协议》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密封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的交易方式。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2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18年12月14日12: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共享按摩椅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六、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共享按摩椅合作协议》和竞价规则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12时。

八、竞价会时间:2018年12月14日15时。

九、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