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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06184
名称 青口、大往、驿坂和赤港服务区加水站经营权承包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5-10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5-3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福泉高速青口服务区(A、B区)、大往服务区(A、B区)、驿坂服务区(A、B区)和赤港服务区(A、B区)加水站经营权(分别承包)。
1.2.承包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福泉高速加水站项目承包合同》(简称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1.3.经营范围:进入服务区车辆的加水服务。
1.4. 承包标的及挂牌价(挂牌价为承包方应支付给发包方的每年年承包费的最低报价)、承包期限详见“承包标的基本情况一览表”: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承包标的 挂牌价(万元/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青口服务区(A、B区)加水站经营权 7 2
2 大往服务区(A、B区)加水站经营权 7 2
3 驿坂服务区(A、B区)加水站经营权 7 2
4 赤港服务区(A、B区)加水站经营权 6 1.8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1.合法有效的企业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自然人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证明材料),身体健康,年龄在18-50岁之间;
2.3.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法人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贿赂证明材料);
2.4.承包申请人在福建省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3.1.承包方承诺投入不低于2万元,对所承包的加水站经营权按照发包方的要求进行装修。
3.2.在合同期间,承包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并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用工。
3.3.承包方应依法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行政许可。如须增加或变更经营项目、范围,应事先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可经营。
3.4.承包方应按发包方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及竞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承诺,对加水站硬件设施进行改造。承包方对加水站的改建扩建和装修时,有关规划设计需交发包方审定,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3.5.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对经营场所内的装修以及固定在建筑物体上不可拆除的设备、设施、物品应连同经营场所资产等一并无偿移交给发包方,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可以移动的设备,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3.6.因国家规划、高速公路改扩建、政府征收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发包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承包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 30天内将服务区财产及其附属设施移交发包方,并确保服务区财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性和适租性。
3.7.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竞价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8.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签署并全部接受本竞价文件附件《承包合同》条款。
四、交易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2016年5月10日至5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请意向承包申请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联系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