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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04349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6-29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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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企业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现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先整体转让后分拆为500万股、300万股和200万股股份进行转让)。

二、转让标的挂牌价

转让标的

序号

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万股)

每股挂牌单价(元/股)

交易保证金(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1-1

1000

9.4

470

9400

2-1

500

9.4

235

4700

2-2

300

9.4

141

2820

2-3

200

9.4

94

1880

三、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8日,住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人民币61亿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20.65亿元,负债总额637.92亿元,净资产282.73亿元,营业收入76.36亿元,净利润约28.32亿元。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每股股份评估值为9.4元人民币。

2、风险提示

(1)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117号)及《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竞买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鉴于本次转让标的企业近期有上市预期,何时暂停本次股份转让时间未确定,须待标的企业通知。为此,若非转让方、或意向竞买方(或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方或受让方)等竞买相关方或受托产权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进行的,转让方、(或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方或受让方)等竞买相关方或受托产权交易机构免责,转让标的及相关各方的转让行为恢复至公告前原状(具体详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合同》)。

(3)根据标的企业2007年5月4日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转让方已向标的企业支付增资款。本次增资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增资手续已办理完毕。为此,本次转让标的企业1000万股股权不包含相应的增资款。

(4)委托方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已质押给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委托方已书面承诺在相关交易合同成立后 15个工作日内,解除上述股份质押。

(5)本次转让中所涉及的“通过资格确认”系指根据《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文件规定“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布的受让条件提出对受让方资格的审核意见,并在征求转让方意见后,最终确认意向受让人资格”。经上述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有权参与本次股权交易,但其最终获得本股份的受让资格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6)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应通过本中心统一结算。如果标的企业因申请发行原因停止受理本次股份转让资料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未批准受让本次转让标的等情况的,本中心对已收到的保证金或股权转让款(包括已支付的保证金)于接到停止受理或未批准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返还。

(7)根据相关规定,受让本次转让标的股权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受让方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标的企业股权,其余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受让方应具备的主要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受让方及其股东方没有外资股东),不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无不良商业信用、经营行为纪录,表示受让意愿时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需连续经营满三年以上;(2)企业对外投资(包含对本项目投资后)不得超过其净资产;(3)满足证监会的“一参一控”的要求等等。

五、公告期限:2012年3月27日-2012年4月24日

六、具体交易方式、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七、详情欢迎来人来电,咨询电话:0591-87315276、87845911;联 系 人:阮先生、程先生;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